陈思文
原告:王某某,男,1992年10月9日出生,汉族,住河北省唐山市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吴永泽,北京友恒(武汉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委托诉讼代理人:陈思文,北京友恒(武汉)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... 查看详情 >>
原告:夏××委托诉讼代理人:陈思文,吴永泽,北京友恒(武汉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特别授权代理。被告:谢×第三人:××××公司,住所地:××××××××××××法定代表人:傅××,该公司... 查看详情 >>
再审申请人李某因与被申请人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不服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(2016)鄂10民终1111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申请再审。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,现已审查终结。李... 查看详情 >>
【基本案情】 2012年7月29日,原告XX物资公司与被告左某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一份,约定原告向被告提供钢材供货服务。合同签订后,原告向被告累计供应价值90余万元的钢材,被告仅... 查看详情 >>
申请人:黄某 被申请人:武汉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:经济补偿金 申请人于2016年11月14日向递交书面仲裁申请,要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37078.19元(43... 查看详情 >>